第二十四屆聖母盃歌唱比賽第二十四屆聖母盃歌唱比賽簡章 一.目的:為恭迎 天上聖母鑾駕本宮五十六週年,暨舉行第二十四屆「聖母盃」歌唱比賽俾倡導正當娛樂,陶冶身心,以增進全民福祉,社會祥和 二.指導單位:交通部觀光局 .彰化縣政府 三.主辦單位:彰化縣永安聖母協會 四.協辦單位:彰化市公所. 立法委員林昌敏服務處.精誠獅子會.寶島鐘錶公司彰化分公司.市民代表高龍奎服務處 五.承辦單位:彰化永安聖母宮管理委員會 六.比賽:(一)地點:永安聖母宮廣場(竹廣市)彰化市陳陵路、永興街口(步行距彰化火車站東南方二分鐘) (二)預賽日期:97年11月1日(星期六)下午六時長青組、晚上八時社青組 (三)決賽日期:1.長青組2.社青組-97年11月2日(星期日)下午六點三十分依序開始(十時頒獎) (四)參加預決賽者請於當日下午六點前報到,如逾現唱者號次,以棄權論。 七.報名地點:永安聖母宮 彰化市永興街六八之一號 (04)7200122 八.報名辦法:(一)報名表、簡章,請向本宮索取,函索請自備回郵信封 (二)謝絕通訊報名請逕至前列報名地點報名,每人限報名二個名額 (三)初次報名者請附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,否則不予受理 (四)報名費(比賽制作工本費):每人三百元整,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九.參加資格:除歷屆參賽獲冠軍外,年滿十六歲(民國81年11月1日前出生)之愛好歌唱者,均可報名參加 十.報名日期:自97年10月19日起至97年10月21日,早上八點起至下午六時止(額滿提前截止) 十一.組別:(一)長青組年滿五十歲以上(民國47年11月1日前出生)(限額五十名) (二)社青組年滿十六歲以上,49歲以下(限額五十名) 十二.比賽辦法: (一)預賽決賽一律演唱自選曲(國台語流行歌),伴奏採用DVD、VCD雷射影音伴唱,以上伴唱帶請自備,並於賽前自行標示妥當 (二)演唱歌曲於報名時填妥不得更改,預決賽歌曲不得同曲 (三)賽程:定10月26日晚上七時正於比賽地點抽籤排定號序,並公告周知;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 (四)預賽每組入取12名入圍決賽(各組參賽人數如不足四十人僅取前十名) 十三.評審:(一)由資深音樂老師及具豐富學養經驗之音樂專精人士,公正客觀評分 (二)音色30o/o、音準30o/o、節奏30o/o、咬字5o/o、台風造型5o/o 十四.獎勵:各組決賽錄取名次及獎勵如下 冠軍:獎杯乙座獎金六千元 亞軍:獎狀乙紙獎金四千元 季軍:獎狀乙紙獎金二千元 優勝:獎狀乙紙獎金六千元 入圍:獎品乙份 十五.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修訂公布實施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
2
留言列表